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就团购消费者过期未消费是否应该退款,明确规定不得设限。这一“紧箍咒”能顺利施行吗?
还在“冬天”里找“春天”的团购行业,头上又多了几个“紧箍咒”。
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指导团购网站应承担七项责任义务。其中,就团购消费者过期未消费是否应该退款,《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
一时间,有人叫好,也有人抱屈!
消费者叫好
过期退款理所应当
“没有去消费,过期退款理所应当!”市民杨先生经常通过一些团购网站购买一些生活服务类团购,像一些餐馆推出的特价团购餐、一些影院推出的特价电影票等,但是这些特价餐、特价票都有一定的使用有效期,有时候工作太忙没空去使用,期限临近只能转送给同事朋友,送不出去就只能过期作废,心里想想实在冤枉。
“我压根儿没消费过,为什么要承担这笔费用呢?这笔费用最终进了谁的腰包?”市民金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团购都设置了团购人数下限,但都没有设置团购人数上限,直接导致后期服务能力跟不上。金先生有一次通过团购网站团购了一个特价KTV包厢,但是预约了四五次,对方都表示当日已经满额。“不是我不想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对方服务能力跟不上,你说这样的情况该不该给我退款!”金先生说。
而实物类团购,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均认为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但有消费者反映,由于团购网站还缺乏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商家和网站就开始互相踢皮球,远程维权相当困难。
根据第三方独立团购导航网站“团800”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团购行业数据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全年,团购用户在团800团购投诉区发布投诉帖共计11483条,相当于2010年全年投诉量的10倍,网络诈骗、退款退货、售后服务、货不对板等一直是投诉的主要问题。
团购业内人士暗自抱屈
一刀切或不利于行业发展
“一个人买了演唱会门票并且已经确认了最好的位置,但最终又放弃了好位置没去,是否演出方应该退款给他呢?”一位团购网站行业人士指出,团购券是一种特殊的“优惠权利”,消费者相当于花钱购买了一个优惠的特权,本身是对等的交易,不能因为自己放弃了机会,就又希望钱回到手中。
而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一刀切地要求过期必须退款或不利于团购行业发展。目前,团购网站限定过期退条件,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商户不希望发生太多退款情况。商户往往会根据已经卖出的团购量来合理估算一个到店消费的比例来准备,但如果“过期退”适用半径过大,那么消费者的行为就变得难以预测,也就失去了廉价多销的初衷,伤害到商户继续做团购的热情和效果评估。
其次,从网站的利益来看,有些票务类团购是在团购网站保证了最低销量的基础上成团的。比如,电影票等产品团购站是和院方签署包销量承诺的,钱款会按承诺票量与院方结算,因此团购网站必须把这部分钱挣回来,才能填上包销的现金缺口。如果过期可随意退,团购网站很难保证利润。
第三,“未消费过期可退款”会更偏向于消费者,在某些情况下明显不适用。比如有明确的供应时间限制,如果在有效期内没能消费,商户既不能延期售卖也无法转卖给别的消费者。
此外,单方面倾斜交易的一方,也会造成新的问题,比如说导致团购黄牛党的盛行。黄牛党可以快速用大量现金买走最受欢迎的团购产品,然后在网上加价出售,如果卖掉就赚一笔差价,如果卖不掉可以全额过期未消费退款,从而没有什么损失。这同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团购网站退款标准混乱
部分行业老大开始引领标准建立
记者登录了几家知名团购网站,发现针对可退款状况的罗列,主要有两项:第一是,团购结束时没有凑够团购人数;第二是,团购成功后,商家因意外原因临时出现停业或搬家的情况。而针对“过期未消费”是否退款,大多数团购网站基本不支持,只有少数几家团购网站推出了有条件的“未消费退款”条例。像美团网在可退款情况里就罗列了两种“未消费退款”情况——团购成功后,对于支持“7天退”的项目,7天内未消费,无条件退款;美团券过期后,对于支持“过期退”的项目,您可以在“已过期美团券”页一键退款。就连在网站显著位置打着“不满意就退款”旗号的窝窝团对于“过期未消费”退款问题也是有条件限定的,首先页面中标明“该商品支持退款”,另外购买的窝窝券尚未过期或过期未超过20天。
团购网站的服务标准,只能用混乱二字来形容。不过在《意见》出台之后,不少团购网站也表达了希望通过统一行业标准,促进团购行业规范发展的意愿。美团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会尊重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这个规定出台,我们会按照这个规定实施的。”
QQ团购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QQ团购支付的团购券,如果消费者在有效期内没有去消费,系统会在团购券过期的3天后,自动退款给用户的财付通账户或支付时的银行账户。目前,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QQ团购于2011年5月推出“无忧团购保障服务”,提供“过期未消费将自动全额退款”、“消费不满意先行赔付”等消费者保障计划,为用户提供贴心的权益保障,免除团购的后顾之忧。
而目前团购行业的老大聚划算已在3月6日成立了国内首个团购消费者保障基金,宣布今年将投入5000万。针对意见中规定团购网站未消费团购退款不能设限的问题,聚划算表示,对于未消费团购退款不能受限问题表示支持,聚划算推出的聚省心也包含生活服务类团购,包括服务变更不满意的先行赔付,7天未消费的无理由赔付,以及逾期未消费在第二天内自动返还至个人支付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