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稳步推进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养护管理。
继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统筹综合运输体系发展,配合国家公路网规划审批,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区域贯通,发挥路网整体效益。支持纳入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对加强省际、区域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意义的高速公路建设,实施重要路段扩容改造,提高主要通道通行能力。完善疏港高速公路和大中城市绕城高速公路等建设。
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高路网服务能力。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预防性养护技术,重点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加快拥堵路段升级改造,提高国省干线公路中二级以上公路比重。开展以"畅安舒美"为主题的公路养护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继续实施危桥改造、公路安保和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桥隧安全运营。继续加强国防公路建设。
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以西部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建设,东中部地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和连通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公路网络状况。推进农村公路桥梁新改建和安保工程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活动,推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政策落实,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
全面推进内河水运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强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实施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和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实施西江航运干线扩能、京杭运河苏南段、浙江段和山东段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推进岷江、嘉陵江等支流航道建设,加强界河航道建设,提高航道养护水平,强化内河港口在区域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推进长江上中游重庆、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加强内河港口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建设。出台《全面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内河船型指标体系和经济鼓励政策,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适时启动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覆盖重点内河高等级航道水域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岸基网络。
推进沿海港口有序发展。落实《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完善煤炭、外贸进口原油、铁矿石和集装箱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港口布局,推进专业化码头建设。把握节奏、有序推进新港区开发建设。加强港口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改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和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港口信息化水平,推动沿海港口转型升级。
2.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加快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重点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和城市客运智能化示范工程。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发展。推广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形成全国统一的ETC服务网点体系和分级管理的收费结算体系。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拓展港口物流功能。
提升运输组织化和集约化水平。培育一批大型龙头骨干运输企业,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重点推进集装箱、大宗物资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推进内河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发展。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推广甩挂运输推荐车型。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煤炭、矿石、石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应急保障。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引导地方积极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普通公路发展。加强预算管理,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预算定额管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加强交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完善城市客运统计调查体系,抓紧建立交通运输服务业调查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