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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2014年06月20日 16:48 管理员 点击:[]

为充分调动学科团队成员学科建设和科研积极性,出更多、更好科研成果,提高管理科学工程学科地位和社会声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对象与范围

1、       本奖励办法适用对象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团队成员(附1)、本学科已认定硕士生导师,学科创新团队成员(附2)。

2、  本奖励办法适用范围为: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方向一致的科研成果,这些方向为:系统分析与优化、管理决策技术与方法、物流工程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营销工程与服务管理、金融工程、工业工程。

3、  获得本奖励的成果必须是已录入重庆工商大学科研系统,通过审核并被科研处认定获得学校科研奖励的成果,且在电子商务重点实验室完成成果登记手续。

二、   成果登记与管理

4、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科研成果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5、  完成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方向相关科研工作后,需将科研成果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重点实验室科研秘书审核并扫描存档。

6、  完成登记工作后,科研成果原件退回本人。

三、   奖励类别

7、  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附3)规定的论文、专利,获奖成果,学术著作三个类别的奖励范围及比例关系结合奖励系数来确定各申报者的奖励分数和总分数。

四、   奖励基准与标准

8、  各类科研成果奖励以C1级期刊的折算系数为基准。

9、  C1级期刊奖励标准为当年能够用于奖励的总金额除以当年登记成果的总分数,但最高不超过1200元。

10、 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奖励基准同C1级期刊奖励标准,奖励系数为1。

11、 以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奖励系数为0.9。

12、 以实验室为第三署名单位或未署名的科研成果奖励系数为0.8。

五、   异议处理

13、 实验室将对上述各种奖励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人可提出异议并向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实名书面投诉。

14、 对于剽窃和弄虚作假以获取奖励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撤销奖励,并协助相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5、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16、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科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共同召集每个方向至少有一人参加的本学科专家委员会协商讨论确定。

 

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系统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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